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申请民和县乡村振兴帮扶车间(工坊)认定的请示》(民乡振局〔2024〕4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民和县秀花青绣坊、民和县七彩虹制衣店、青海康蕴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家经营主体认定为乡村振兴帮扶车间(工坊)。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