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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小麦新品种推广繁育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38 发文字号: 民政﹝2024﹞30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关于民和县小麦新品种推广繁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农〔2024〕5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小麦新品种推广繁育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30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三、实施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官亭镇、马营镇等7个乡镇。


四、监管单位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地点

马营镇、官亭镇、满坪镇、总堡乡、中川乡、转导乡、甘沟乡。

六、实施内容

建立春小麦新品种、小麦穴播新技术示范推广1200亩,春小麦扩繁700亩;购置滚筒鸭嘴式小麦播种机100台,旋耕施肥铺膜微沟穴播联合作业机6台,9YF-1.9型方草捆打捆机6台,履带式全喂入谷物联合收割机6台,1004轮式拖拉机6台。

七、工作要求

你局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会同相关乡镇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内容实施,确保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确保早开工、早实施。按照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审计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要建立完善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等低收入群体,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14

 

 

 

 

 

 

 

 

 

 

 

 

 

 

                               

 抄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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