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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2024年跨省就业
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27 发文字号: 民政﹝2024﹞1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县就业服务局:

关于民和县2024年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工作方案的请示》(民20241)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2024年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元


三、实施单位

县就业服务局

四、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五、工作内容

用于发放2024年跨省就业创业累计满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对象一次性交通补助和返乡在乡人员生产奖补及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补发2023年2700人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六、相关要求

你局要与各乡镇、县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及时沟通衔接,严把审核关,做到流程便捷、补贴对象精准、台账资料齐全,确保补贴发放及时、发挥效益;要加大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要及时公开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14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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