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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民乡雪沟村肉羊养殖场扩建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26 发文字号: 民政﹝2024﹞1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新民乡人民政府:

关于新民乡雪沟村肉羊养殖场扩建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新政20241)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民乡雪沟村肉羊养殖场扩建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6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8.67万元。

三、建设单位

新民乡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五、建设地点

新民乡雪沟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羊棚2座、青贮池800立方米;采购铡草设备5台等。

七、工作要求

你乡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确保早开工、早建设。按照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要建立完善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和运行机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项目建成后积极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14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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