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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场垣乡磨湾子村特色果品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25 发文字号: 民政﹝2024﹞1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马场垣乡人民政府

《关于马场垣乡磨湾子村特色果品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马政〔2024〕2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马场垣乡磨湾子村特色果品种植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345.61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建设单位

马场垣乡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五、建设地点

马场垣乡磨湾子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装配式日光温棚4栋以及辅助用房等;改造提升果林地215亩。

七、工作要求

你乡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确保早开工、早建设。按照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要建立完善项目联农带农机制,项目建成后积极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14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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