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甘沟乡等四乡镇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补短板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宗〔2024〕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甘沟乡等四乡镇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补短板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92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三、建设单位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五、建设地点
官亭镇喇家村和官中村、甘沟乡盖子滩村、前河乡前河村、核桃庄乡至李二堡镇川杨公路沿线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安装路灯575盏,其中官亭镇喇家村50盏、官中村80盏,甘沟乡盖子滩村95盏,前河乡前河村100盏,核桃庄乡至李二堡镇川杨公路沿线村250盏。
七、工作要求
你局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确保早开工、早建设。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