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峡门镇孙家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肉鸡养殖生产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峡政〔2024〕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峡门镇孙家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肉鸡养殖生产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369.92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
三、建设单位
峡门镇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五、建设地点
峡门镇孙家庄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排水渠282米、挡土墙1627.78立方米、厂区道路硬化350平方米,安装成品冷库1座、铁艺大门1个、围墙围栏72米、散养区软质铁丝网围栏1700米,购置鸡苗、养殖饲料、养殖生产设备、配套变压器变电输送工程及相应的养殖配套设施等。
七、工作要求
你镇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确保早开工、早建设。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要健全完善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和运行机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项目建成后积极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