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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峡门镇孙家庄村2023年乡村
振兴示范村肉鸡养殖生产基地配套设施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23 发文字号: 民政﹝2024﹞1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峡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峡门镇孙家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肉鸡养殖生产基地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峡政20242)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峡门镇孙家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肉鸡养殖生产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369.92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

三、建设单位

峡门镇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五、建设地点

峡门镇孙家庄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排水渠282米、挡土墙1627.78立方米、厂区道路硬化350平方米,安装成品冷库1座、铁艺大门1个、围墙围栏72米、散养区软质铁丝网围栏1700米,购置鸡苗、养殖饲料、养殖生产设备、配套变压器变电输送工程及相应的养殖配套设施等。

七、工作要求

你镇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确保早开工、早建设。按照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要健全完善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和运行机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项目建成后积极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14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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