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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2024年乡村振兴果蔬基地灌溉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4-00015 发文字号: 民政﹝2024﹞1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4日

县水利局

《关于民和县2024年乡村振兴果蔬基地灌溉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4〕6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2024年乡村振兴果蔬基地灌溉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33.3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8.32万元

三、建设单位

县水利局

四、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五、建设地点

马场垣乡下川口村,隆治乡白武家村

六、建设内容

改造泵房1座、上水钢管307米,渠道7475米、配套渠道及管道附属建筑物。

七、工作要求

你局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确保早开工、早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等低收入群体务工就业。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14

                               

 抄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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