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堡乡人民政府:
《关于总堡乡保鲜库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总政〔2022〕119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总堡乡保鲜库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0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建设单位
总堡乡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
五、建设地点
总堡乡三家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购置保鲜库货架10套,叉车2台以及贮货框、电表、多功能货梯等设备。
七、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施工进度,确保早开工、早建设。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