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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堡乡保鲜库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35 发文字号: 民政﹝2023﹞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总堡乡人民政府

《关于总堡乡保鲜库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总政〔2022〕119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总堡乡保鲜库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0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建设单位

总堡乡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

五、建设地点

总堡乡三家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购置保鲜库货架10套,叉车2台以及贮货框、电表、多功能货梯等设备。

七、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施工进度,确保早开工、早建设。按照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120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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