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民政
关于民和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和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
分配使用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33 发文字号: 民政﹝2023﹞19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9日

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民和县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和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3〕58号)收悉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资金安排

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88万元(第一批已分配1754万元),剩余634万元;


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民和县农作物种子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工程量,追加资金45万元。

资金用途:拆除构筑物基础2034.72立方米,加固地基增加土方11701.56立方米,加深围墙基础(涉及围墙502.84米)。

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2.中川乡基冷水鱼养殖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94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场地平整,新建道路、排水明沟、砂石场地、大门、围栏等,购置箱式变压器等设备。

实施单位:中川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3.古鄯镇柴沟村农业生产设备购置项目164.32万元

资金用途:新建农业生产农具储存室300平方米,购置704轮式拖拉机1台、404轮式拖拉机1台、1GQN-180型旋耕机1台、1GQN-160型旋耕机1台、收割打捆一体机1台、9QZ-2100A青饲料收获机2台、2MB-1/2GXA型沟垄全覆膜高速穴播机1台、4UX-90D型马铃薯收获机1台、2CM-2马铃薯播种机1台、平板运输车1辆。

实施单位:古鄯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4.松树乡店子村青年鸡养殖项目缺口资金230.68万元。

实施单位:松树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5.项目管理费346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等与项目管理相关支出。其中,巴州镇10万元、古鄯镇9万元、李二堡镇15万元、峡门镇10万元、中川乡12万元、新民乡3万元、核桃庄乡6万元、西沟乡3万元、松树乡18万元、隆治乡10万元、总堡乡6万元,县水利局70万元、交通运输局35万元、农业农村和科技局15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9万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5万元、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90万元。

实施单位:村振兴局

监管单位:县财政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相关乡镇和部门务必要认真落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推进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五制管理,切实把项目实施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压茬推进,加快项目开工实施,按时完成衔接资金支出。

(二)严守底线,抓好落实。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做到台账管理“应登尽登”。相关部门要建立“周调度、月督导、月通报”工作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加强督导,合力推进。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导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资金支出迟缓的乡镇和部门,随机约谈、重点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县财政局要实时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和支出情况。项目监管单位要抓好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中期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

(四)规范制度,公示公告。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实施情况、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等。项目公示公告分别为事前、事中、事后(县乡村三级)。公告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建设期限、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机制等情况。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718

 

                              

 抄送: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8日印发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