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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乡村振兴专题培训项目实施
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28 发文字号: 民政﹝2023﹞25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15日

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乡村振兴专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3〕92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

二、监管单位

县财政局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分3期举行,每期52人,第一期:9月16日至9月20日;第二期:9月21日至9月25日;第三期:10月7日至10月11日。

四、培训地点

省内乡村振兴示范点

五、培训对象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乡村振兴负责同志及干部,部分驻村第一书记,相关行业部门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共156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七、工作要求

请你局格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验收、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培训如期高质量完成。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915

 

 

 

 

                              

抄送: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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