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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民和县监测户到户产业发展
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27 发文字号: 民政﹝2023﹞23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7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7日

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民和县监测户到户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369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民和县监测户到户产业发展补助项目

二、实施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四、建设对象

2023年新识别纳入的30户监测户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东西部协作资金

六、项目建设内容

对有意愿实施到户产业的监测户,每户补助1.5万元,用于发展到户产业。主要以种养殖产业为主,用于购买畜禽、农用机械设备、饲料、有机肥及养殖场地修建维护,也可根据监测户实际,依托景区、集镇等优势,灵活选择运输业、小型餐饮业、小商业、电商等第三产业。

七、工作要求

请你局格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做好到户产业的申报、审核、验收等相关工作。要引导监测户选择发展前景好的项目,确保到户产业切实发挥效益。要完善管理机制,严防到户产业流失,严防监测户通过虚假购买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817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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