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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前置仓一体化建设(先建后补)项目实施方案
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26 发文字号: 民政﹝2023﹞20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民和县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前置仓一体化建设(先建后补)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3〕52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前置仓一体化建设(先建后补)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40万元,资金来源于2023东西部协作资金。

三、建设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

四、监管单位

县财政局

五、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集贸市场211-23、25商铺

六、主要建设内容

对已建成民和县农特产品线下体验店、前置仓一体化建设项目以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40万元。

七、工作要求

请你局严格执行《苏青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持续发挥效益。同时,要严格执行项目绩效考核、验收、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718

 

 

                              

 抄送: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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