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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乡村节能减排电暖炕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23 发文字号: 民政﹝2023﹞14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民和县乡村节能减排暖炕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3〕31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

二、项目建设内容

实施2550户电暖炕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

西沟乡红崖子村207户,古鄯镇七里村377户、三姓庄130户,峡门镇孙家庄143户、峡门村61户,杏儿乡胜利村151户,总堡乡台尔哇村88户、三垣村41户,甘沟乡李家村57户、盖子滩村135户,前河乡前河村96户,松树乡湖拉海村286户,李二堡镇寺尔庄村125户、前庞村108户,大庄乡台集村83户,马营镇安家村108户、洒达庄村63户,隆治乡铁家村143户,转导乡前坪村148户。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23.8万元,其中2023年东西部协作资金298.3万元,群众自筹25.5万元

五、工作要求

请你局严格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监管。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620

 

 

                              

抄送: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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