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镇人民政府:
《关于民和县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巴政〔2022〕19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672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建设单位
巴州镇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五、建设地点
巴州镇巴二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温棚39个,包括拆除更换棉被3500平方米、钢管1300米、卷扬机及支架20套,以及冷水鱼养殖鱼塘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七、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施工进度,确保早开工、早建设。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