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关于民和县2023年中央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农〔2023〕24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资金来源
安排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9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实施项目
(一)峡门镇巴子沟村林麝养殖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购买林麝20只(6月龄雌雄各10只,体重≥3 千克,体长≥360毫米,肩高≥370毫米)。
实施单位:峡门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二)峡门镇李家庄村林麝养殖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购买林麝20只(6月龄雌雄各10只,体重≥3 千克,体长≥360毫米,肩高≥370毫米)。
实施单位:峡门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三)峡门镇甘池村林麝养殖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购买林麝20只(6月龄雌雄各10只,体重≥3 千克,体长≥360毫米,肩高≥370毫米)。
实施单位:峡门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四)峡门镇直沟村林麝养殖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购买林麝20只(6月龄雌雄各10只,体重≥3 千克,体长≥360毫米,肩高≥370毫米)。
实施单位:峡门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五)峡门镇深巴村林麝养殖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购买林麝20只(6月龄雌雄各10只,体重≥3 千克,体长≥360毫米,肩高≥370毫米)。
实施单位:峡门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六)峡门镇赵家山村林麝养殖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购买林麝20只(6月龄雌雄各10只,体重≥3 千克,体长≥360毫米,肩高≥370毫米)。
实施单位:峡门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七)峡门镇铁家庄村林麝养殖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购买林麝20只(6月龄雌雄各10只,体重≥3 千克,体长≥360毫米,肩高≥370毫米)。
实施单位:峡门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八)峡门镇抓咱村林麝养殖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购买林麝20只(6月龄雌雄各10只,体重≥3 千克,体长≥360毫米,肩高≥370毫米)。
实施单位:峡门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九)峡门镇孙家庄村肉鸡养殖生产基地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购置粉碎饲料机、鸡笼、农用三轮车等生产基地所需机械设备。
实施单位:峡门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十)核桃庄乡安家村田园综合体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新建附属用房约300平方米。
实施单位:核桃庄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十一)中川乡清二村拱棚建设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新建拱棚7栋(含棚膜、卷帘、卷膜系统)、管护房7座、排水沟180米,铺设砂石路500平方米(宽3米、厚200毫米),配套水电等设施。
实施单位:中川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十二)中川乡农场村榨油作坊发展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新建100平方米榨油坊1座,硬化室外场地,配套围墙、大门等设施,购置榨炼一体化榨油机2套、农用运输车1辆等。
实施单位:中川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十三)松树乡牙合村饲草加工厂设备购置项目70万元
实施内容:购置圆草捆打捆包膜一体机2台、饲草运输车1辆、秸秆揉丝机1台、自走式青贮收获机2台。
实施单位:松树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镇)长为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积极对接县财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将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摆上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持续用力推进。
(二)抓实资金管理。相关乡镇要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确保村集体经济账目清晰、投向明确、出入均有明细。同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三资”的监管职能,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村集体经济持续良性发展,保值增值。
(三)规范项目管理。相关乡镇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要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项目运行机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要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抄送:峡门镇、核桃庄乡、中川乡、松树乡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