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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树乡店子村青年鸡养殖项目实施
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19 发文字号: 民政﹝2023﹞18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松树乡人民政府

《关于松树乡店子村青年鸡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松政〔2023〕66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松树乡店子村青年鸡养殖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399.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313.78万元。

三、建设单位

松树乡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五、建设地点

松树乡店子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标准化养鸡舍3栋、200吨蓄水池以及给水附属设施,新建业务用房、门卫房、消毒间等;安装250千伏安变压器1台以及附属配电房,配套场区内围墙、道路、建筑周边硬化等,购置相关设备。

七、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施工进度,确保早开工、早建设。要积极谋划,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项目联农带农效益,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做到台账管理“应登尽登”。按照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拨付资金,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77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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