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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治乡桥头村民和一号(秦脆)苹果
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14 发文字号: 民政﹝2023﹞13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16日

隆治乡人民政府

《关于隆治乡桥头村民和一号(秦脆)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隆政〔2023〕49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二、实施内容

在桥头村修建水泥立柱、网围栏,购买水肥一体灌溉设备、园艺地布,土壤改良等。

三、工作要求

请你乡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工作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县乡村振兴局要会同县财政、发改部门及有关项目单位,落实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持续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616

 

 

 

 

 

                              

抄送: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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