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治乡人民政府:
《关于隆治乡桥头村民和一号(秦脆)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隆政〔2023〕49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二、实施内容
在桥头村修建水泥立柱、网围栏,购买水肥一体灌溉设备、园艺地布,土壤改良等。
三、工作要求
请你乡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工作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县乡村振兴局要会同县财政、发改部门及有关项目单位,落实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持续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抄送: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