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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治乡铁家村装配式日光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113 发文字号: 民政﹝2023﹞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隆治乡人民政府

关于隆治乡铁家村装配式日光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隆政〔2023〕8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隆治乡铁家村装配式日光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399.95万元,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建设单位

隆治乡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五、建设地点

隆治乡铁家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装配式日光温室18座,保温、固膜、滴灌等设备各18套,以及园区供电、给水、安全围栏等基础配套设施。

七、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施工进度,确保早开工、早建设。按照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120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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