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峡门镇孙家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肉鸡养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峡政〔2023〕1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峡门镇孙家庄村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肉鸡养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6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635万元。
三、建设单位
峡门镇人民政府
四、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五、建设地点
峡门镇孙家庄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标准化养鸡舍2栋、饲料库房1栋、业务用房1栋、消毒室1栋、场区内消毒池2个、无害化处理池1个、电动伸缩门1个、铁艺大门2个以及围墙、挡土墙、给排水管道、安防监控和室外照明等配套附属设施;购置鸡苗、养殖饲料、养殖生产设备、供暖设备及相应养殖配套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
七、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确保早开工、早建设。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抄送: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