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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峡门镇峡门村、李家庄村乡村振兴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090 发文字号: 民政﹝2022﹞27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县水利局

《关于民和县峡门镇峡门村、李家庄村乡村振兴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2〕484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峡门镇峡门村、李家庄村乡村振兴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386.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7.76万元,独立费用29.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民和县米拉沟灌区、松树沟灌区水毁修复工程结余资金1545708.82元,2022年


乡村振兴灌溉工程维修改造提升工程542230.55元,2022年前河乡人饮计量设施配套工程结余资金27080.82元,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462500元,自筹资金29.1万元。

三、建设单位

民和县水利局

四、建设地点

民和县峡门镇峡门村、李家庄村

五、建设内容

新建蓄水池3座、渠道238米、阀门井26座,改造入户井494座,拆除重建渠道870米、渠系建筑物9座,更换管道30.93千米。

六、工作要求

你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施工进度,确保早开工、早建设。同时,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1031

 

 

 

                              

 抄送: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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