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川口镇米拉湾村补齐短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交〔2023〕6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川口镇米拉湾村补齐短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万元。
三、建设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四、监管单位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五、建设地点
川口镇米拉湾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停车场1处,包括平整场地,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4670平方米,标线及路缘石工程。
七、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确保早开工、早建设。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以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抄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