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大庄乡高兴湾村、孟家村道路维修及涵洞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交〔2023〕57号)收悉。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庄乡高兴湾村、孟家村道路维修及涵洞工程
二、实施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监管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四、实施地点:大庄乡高兴湾村、孟家村
五、建设内容:大庄乡高兴湾村一社新建道路46米;二社路面维修100米,波纹管涵9米等;三社新建道路70米,新建波纹管涵17米,路肩墙13米。孟家村新建波纹管涵17米,新建砼路面40米等。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0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七、工作要求:你局要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抄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大庄乡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