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民政
关于民和县2023年乡村振兴交通补齐短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080 发文字号: 民政﹝2023﹞1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5日

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民和县2023年乡村振兴交通补齐短板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交〔2023〕4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2023年乡村振兴交通补齐短板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4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0万元。

三、建设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四、监管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

五、建设地点

马营镇和平村、罗家沟村、马家村、洒达庄村,古鄯镇古鄯村、岘子村、徐家庄村、尖岭村,官亭镇梧释村,前河乡丰一村、下湾村、张家寺村,西沟乡山庄村,中川乡民主村,核桃庄乡五方村,川口镇享堂村、史纳村,巴州镇麻家湾村9个乡镇18个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

修建农村公路14.747千米,涵洞7道、挡墙140米、边沟150米、拦水带715米;在中川乡民主村修建长67米宽6米桥梁1座,在核桃庄乡五方村修建长54米宽6米桥梁1座。

七、工作要求

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施工进度,确保早开工、早建设。按照中央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115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5日印发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