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变更转导乡落龙沟村杂粮种植配套设施项目的请示》(民乡振局〔2023〕5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关于民和县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批复》(民政〔2023〕110号)中投资188万元的转导乡落龙沟村杂粮种植配套设施项目变更为,投资68.3万元的转导乡落龙沟村杂粮及玉米种植配套设施项目和投资119.7万元的转导乡接官岭村塔城羊羔肉餐饮项目。同时,废止《关于转导乡落龙沟村杂粮种植配套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民政〔2023〕88号)。请你局会同转导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
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抄送:转导乡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