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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工业园排洪治理工程实施
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073 发文字号: 民政﹝2023﹞18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县水利局

《关于民和工业园排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3〕50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工业园排洪治理工程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60万元,均为2023年东西部协作资金。

三、建设单位

县水利局

四、监管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五、建设地点

民和工业园

六、建设内容

新建排洪渠1.05公里,配套过路涵管等。

七、工作要求

请你局严格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等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县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和资金监管。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718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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