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关于民和工业园排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3〕50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工业园排洪治理工程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60万元,均为2023年东西部协作资金。
三、建设单位
县水利局
四、监管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五、建设地点
民和工业园
六、建设内容
新建排洪渠1.05公里,配套过路涵管等。
七、工作要求
请你局严格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等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县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和资金监管。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