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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峡门镇孙家庄村、西沟乡山庄村、古鄯镇菜籽湾等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072 发文字号: 民政﹝2023﹞17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5日

县水利局

《关于民和县峡门镇孙家庄村、西沟乡山庄村、古鄯镇菜籽湾等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请示》(民水〔2023〕471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峡门镇孙家庄村、西沟乡山庄村、古鄯镇菜籽湾等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227.23万元,其中,2023年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10万元

三、建设单位

县水利局

四、监管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

五、建设地点

峡门镇孙家庄村,西沟乡山庄村、南垣村,古鄯镇菜籽湾村。

六、建设内容

更换PE管17020米,改造钢管788米,新建蓄水池4座、泉室1座、泵房1座(配套水泵及电气设备)、阀门井18座。

七、工作要求

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工作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内容进行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准备,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县乡村振兴局要会同县财政、发改部门及有关项目单位,落实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75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古鄯镇、峡门镇、西沟乡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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