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民和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分配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3〕4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分配给16个项目实施单位,具体为,水利局45万元、交通运输局25万元、农业农村和科技局8万元、民族宗教事务局5万元、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2万元、巴州镇10万元、古鄯镇4万元、李二堡镇10万元、峡门镇7万元、中川乡10万元、隆治乡8万元、总堡乡5万元、新民乡2万元、核桃庄乡6万元、西沟乡3万元、松树乡10万元。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抄送:县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新农村建设服务中心,巴州镇、古鄯镇、李二堡镇、峡门镇、
中川乡、隆治乡、总堡乡、新民乡、核桃庄乡、西沟乡、松树
乡人民政府。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