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变更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工作承担主体的请示》(民林发〔2023〕12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县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工作承担主体变更为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请你局会同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养护标准做好城区公共绿地和南山绿地养护工作。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