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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2023年乡村振兴饮水安全改造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3-00017 发文字号: 民政﹝2023﹞12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县水利局

关于民和县2023年乡村振兴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3〕361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2023年乡村振兴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872.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8.98万元

三、建设单位

县水利局

四、建设地点

马营镇、峡门镇、李二堡镇、官亭镇、巴州镇、松树乡、总堡乡、西沟乡、甘沟乡、马场垣乡、前河乡、隆治乡。

五、主要建设内容

增设集中式水表井109座、蓄水池7座、护管坝4座、水泵5台;维修改造阀门井96座、泉室1座、入户井1287座(含计量设施)、引水口1座;更换PE管218.095千米、钢管2.655千米、过滤及加药设备1套。

六、相关要求

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的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确保健设项目不缩水、不走样。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资本金制等要求,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施工进度,确保早开工、早建设。要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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