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庄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核桃庄乡大库土村、大庄村高原羊肚菌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核政〔2022〕3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核桃庄乡大库土村、大庄村高原羊肚菌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核桃庄乡大库土村、大庄村高原羊肚菌种植项目
二、实施单位
核桃庄乡人民政府
三、监管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四、建设地点
核桃庄乡大庄村
五、建设内容
新建羊肚菌用拱棚22座、棚膜22座、卷帘+卷膜系统44套、保温棉毡22座、风机水帘22套、智能环境监测及控制系统22套、喷灌系统22套、高压静电设施22套、标准化生产车间、生产配套用房;配套网围栏、地坪硬化、大门及围墙等其他基础设施;换填根植土;购置菌包材料、菌种、烘干机、变压器、供电线缆、货运车辆等其他辅助设备。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97.1万元,其中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52.1万元,2022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95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定点帮扶资金150万元。
七、工作要求
你乡要会同县民族宗教事务、乡村振兴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项目运行机制,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抄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
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