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山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北山乡犇羴养殖合作社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北政〔2022〕5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北山乡犇羴养殖合作社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北山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北山乡先锋村
三、建设内容
新建混凝土地坪5240平方米、围墙685米、大门1座、室外给水DN100管道450米、室外排水DN300管道500米、阀门井12座、污水检查井18座、室外消火栓2个、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蓄水池1座20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1座180立方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全部为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你乡要会同县发改、乡村振兴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项目运行机制,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