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堡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李二堡镇山庄村食用成品油加工车间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李政〔2022〕8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李二堡镇山庄村食用成品油加工车间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李二堡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李二堡镇山庄村
三、建设内容
修建食用油加工车间、原料库及成品灌装间、厂区场地配套道路及堆场建设;购置油料农作物、榨油机、罐装机、运输车辆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全部为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你镇要会同县财政、乡村振兴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项目运行机制,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