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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二堡镇山庄村食用成品油加工车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68 发文字号: 民政﹝2022﹞179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22年07月27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7日

李二堡镇人民政府

镇《关于李二堡镇山庄村食用成品油加工车间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李政〔202281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李二堡镇山庄村食用成品油加工车间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李二堡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李二堡镇山庄村

三、建设内容

修建食用油加工车间、原料库及成品灌装间、厂区场地配套道路及堆场建设;购置油料农作物、榨油机、罐装机、运输车辆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全部为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你镇要会同县财政、乡村振兴部门,严按照青海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项目运行机制,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727

 

 

 

 

 

抄送: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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