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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灌溉工程维修
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64 发文字号: 民政﹝2022﹞95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06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6日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灌溉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2〕94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灌溉工程维修改造项目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420.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32.5万元,资金来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三、建设单位

民和县水利局

四、建设地点

民和县川口镇、峡门镇、李二堡镇、巴州镇、古鄯镇、官亭镇、峡门镇、马场垣乡、总堡乡、前河乡、中川乡、杏儿乡、松树乡、核桃庄乡、西沟乡、新民乡、隆治乡、大庄乡等17个乡镇。

五、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提灌站、集水池、储水池各1座;维修改造提灌站、倒虹吸、渡槽各4座,涝池1座以及管道、渠道、渠系建筑物等。

六、相关要求

你局要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四制”,严把项目质量关、进度关,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56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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