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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满坪镇河口村尕家沟防洪治理
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63 发文字号: 民政﹝2022﹞2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民政、扶贫、救灾
成文日期: 2022年02月21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1日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满坪镇河口村尕家沟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方案请示》(民水〔2022〕373号)收悉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满坪镇河口村尕家沟防洪治理工程

二、实施内容

在满坪镇河口村尕家沟治理河道3.2公里,修建排洪渠3.27公里

三、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650万元。

四、相关要求

你局要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赈”的作用,积极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发放劳务报酬比例不低于15%(97.5万元),确保劳务报酬发放足额、及时,严禁克扣、拖欠和弄虚作假。工程建成后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归属,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及时实施、按期完工、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221

    

 

 

 

 

 

                              

 抄送: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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