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米拉沟灌区、松树沟灌区水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2〕374号)收悉。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米拉沟灌区、松树沟灌区水毁修复工程
二、实施内容
修复9座引水口及附属设施。
三、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763万元。
四、相关要求
你局要加强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赈”的作用,积极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发放劳务报酬比例不低于15%(114.45万元),确保劳务报酬发放足额、及时,严禁克扣、拖欠和弄虚作假。工程建成后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归属,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及时实施、按期完工、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抄送:县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