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你局《关于西沟乡复兴村灵芝加工生产车间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农〔2022〕158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沟乡复兴村灵芝加工生产车间设备采购项目
二、实施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三、监管单位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局
四、建设地点
西沟乡复兴村
五、建设内容
购置高压灭菌仓1台,蒸汽发生器1台,315变压器1台,高速菌棒装袋机1台,化验室设备1套(含罗维朋比色仪、生化培养箱、农药残留速测仪、电子天平、干燥箱、显微镜、酸度计、恒温培养箱、马弗炉、检测仪、冷藏柜、化验工作台各1台/套)。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七、工作要求
你局要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项目运行机制,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抄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西沟乡。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