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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场垣乡金星村保鲜库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55 发文字号: 民政﹝2022﹞20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9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9日

马场垣乡人民政府

《关于马场垣乡金星村保鲜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马政〔202299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马场垣乡金星村保鲜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马场垣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马场垣乡金星村

三、建设内容

利用金星村已废弃的挤奶站,新建一座保鲜库;配套库房、库体保温、通道整修,购置制冷设备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9.4万元,其中2022年第二批省级衔接资金28万元、2021年衔接资金结余资金21.4万元 

五、工作要求

你乡要会同县财政、乡村振兴部门,严按照青海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和项目运行机制,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819

 

 

 

 

 

 

                            

 抄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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