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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沟乡山庄村食用成品油加工车间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54 发文字号: 民政﹝2022﹞20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9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9日

西沟乡人民政府

《关于西沟乡山庄村食用成品油加工车间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西政〔202259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西沟乡山庄村食用成品油加工车间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西沟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西沟乡山庄村

三、建设内容

新建食用油车间厂房车间1处,维修改造经营用房1处;购置食用成品油自动化加工设备、货车、油罐车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其他辅助用具。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39万元,全部为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你乡要会同县财政、乡村振兴部门,严按照青海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和项目运行机制,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819

 

 

 

 

 

 

                            

 抄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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