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川口镇史纳村优质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川政〔2022〕7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川口镇史纳村优质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川口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川口镇史纳村
三、建设内容
建设温室大棚、修建厂房及加工车间、水泵房、蓄水池、网围栏、硬化道路、U型水渠,安装变压器1台,配套供电线缆、给水管网等;采购拖拉机、犁、旋耕机、农具、种子种苗、化肥等。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76万元,其中560万元为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你镇要会同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快项目实施,按时完成资金支出,确保按期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