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川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中川乡峡口村乡村振兴冷水鱼养殖及带民宿农家乐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中政〔2022〕21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中川乡峡口村乡村振兴冷水鱼养殖及带民宿农家乐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中川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中川乡峡口村
三、建设内容
扩大峡口村陆基循环水冷水鱼养殖产业化基地规模,建设3套养殖系统及养殖车间,购置有效养殖水体容积不少于73立方米的陆基养殖桶180台;建设4家带民宿农家乐。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全部为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你乡要会同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快项目实施,按时完成资金支出,确保按期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