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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川乡美一村二元母猪养殖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36 发文字号: 民政﹝2022﹞67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卫生、体育;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中川乡人民政府

《关于中川乡美一村二元母猪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中政〔2022〕55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川乡美一村二元母猪养殖项目

二、实施单位

中川乡人民政府

三、监管单位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局

四、建设地点

中川乡美一村

五、建设内容

为养殖专业合作社购置成年纯种二元母猪120头,每头2500元。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七、工作要求

乡要督促养殖合作社配备完善防疫消杀设施,确保安全平稳生产,并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项目运行机制,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加快项目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按期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427

 

                           

 抄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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