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你局《关于中川乡等五个乡镇黄芪、当归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宗〔2022〕2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川乡等五个乡镇黄芪、当归种植项目
二、实施单位
官亭镇、满坪镇、峡门镇、中川乡、甘沟乡人民政府
三、监管单位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局
四、建设地点
官亭镇光辉村,满坪镇陈家村,峡门镇甲子山村,中川乡盘格村,甘沟乡互助村、民族村、峡门村。
四、建设内容
种植黄芪、当归1889亩。其中,官亭镇光辉村种植黄芪300亩,满坪镇陈家村种植黄芪300亩,峡门镇甲子山村种植黄芪189亩,中川乡盘格村种植黄芪300亩,甘沟乡互助村种植黄芪300亩、民族村种植黄芪300亩、峡门村种植当归200亩。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7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六、工作要求
你局要会同官亭镇、满坪镇、峡门镇、中川乡、甘沟乡人民政府,认真核实种植面积,确保项目实效,并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加快项目实施,按时完成资金支出。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官亭镇、满坪镇、峡门镇、中川乡、
甘沟乡。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