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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民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雪沟村肉羊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30 发文字号: 民政﹝2022﹞56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1日

新民乡人民政府

乡《关于新民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雪沟村肉羊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新政〔202210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新民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雪沟村肉羊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新民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新民乡雪沟村

三、建设内容

新建砖混-钢结构双列式标准化羊舍2栋、堆粪场1栋、砖混-钢结构饲草料车间1栋、生产用房、消毒室、药房等1栋、混凝土结构青储池1处,配套建设硬化场地、围栏。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其中150万元为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你乡要会同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严按照青海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快项目实施,按时完成资金支出,确保按期发挥项目效益。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易地搬迁后续产业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易地搬迁村后续产业扶持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稳定住、能融入、可致富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421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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