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新民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雪沟村肉羊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新政〔2022〕1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新民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雪沟村肉羊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新民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新民乡雪沟村
三、建设内容
新建砖混-钢结构双列式标准化羊舍2栋、堆粪场1栋、砖混-钢结构饲草料车间1栋、生产用房、消毒室、药房等1栋、混凝土结构青储池1处,配套建设硬化场地、围栏。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65万元,其中150万元为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你乡要会同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快项目实施,按时完成资金支出,确保按期发挥项目效益。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易地搬迁后续产业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易地搬迁村后续产业扶持力度,确保搬迁群众稳定住、能融入、可致富。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