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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堡乡露地蔬菜保鲜库、拱棚蔬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28 发文字号: 民政﹝2022﹞4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07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7日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局《关于总堡乡露地蔬菜保鲜库、拱棚蔬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民农202275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总堡乡露地蔬菜保鲜库、拱棚蔬菜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二、建设地点

总堡乡总堡村、哈家村、三家村、垣坡村、台尔哇村

三、建设内容 

在总堡乡总堡村、哈家村、三家村、垣坡村、台尔哇村建设拱棚220栋,在三家村新建蔬菜保鲜库1座。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你局要会同县乡村振兴部门,严按照青海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快项目实施,按时完成资金支出。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47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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