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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吉家堡养殖园区道路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21 发文字号: 民政﹝2022﹞18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4日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吉家堡养殖园区道路整治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交2022162)收悉。经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

民和县吉家堡养殖园区道路整治工程

二、建设内容

项目路线全长1.62公里,主线起点位于老城区南大街吉家堡村(民和县农村公路养护队吉家堡工区),终点接吉家堡养殖园区。KO+000-K0+220路基宽4米,路面满铺;K0+220-K1+620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设计速度15千米/时。主要工程量为路基挖方2561立方米,20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7584.14平方米,路肩式挡土墙239.6立方米,边沟380米,波形护栏440米,混凝土盖板涵1道。

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投资144.4564万元,其中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30万元。

四、建设期限

2022年8月—11月。

(一)准备阶段(2022年8月初—8月中旬)。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可研、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取得相关批复,开展招投标工作。

(二)施工阶段(2022年8月下旬—11中旬)。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计划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三)验收阶段(2022年11月底)。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交工前的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组织县乡村振兴、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交工验收。

五、相关要求

请你局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四制”,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避免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加快施工进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84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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