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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转导乡王家山等村安装太阳能
路灯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15 发文字号: 民政﹝2022﹞198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11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11日

转导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转导乡王家山等村安装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转政〔2022〕91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实施单位

转导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

转导乡

三、项目建设内容

在王家山等村安装太阳能路灯130盏。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

五、工作要求

请你乡严格按照《青海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东西部协作项目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工程验收、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县发改、财政、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监管。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811

 

 

 

  

 

  

                                

 抄送: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审计局、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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