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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导乡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及美化工程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14 发文字号: 民政﹝2022﹞243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1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1日

转导乡人民政府

关于转导乡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及美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转政〔2022〕116号)收悉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转导乡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及美化工程项目

二、实施单位

转导乡人民政府

三、监管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

四、建设地点

转导乡酒坊村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0万元,来源为国家税务总局定点帮扶资金。

六、项目建设内容

在转导乡政府驻地道路两边购置安装46盏太阳能路灯及道路两旁人行道铺装彩色地砖(包含基础平整和混凝土垫层)1838㎡;

七、工作要求

你乡要规范项目程序,严把质量关和进度关,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确保按期交付使用。要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严禁发生挤占挪用现象,确保专款专用,帮扶资金用到实处。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1

  

                                

 抄送:县乡村振兴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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