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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饮水安全改造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116321220150240057/2022-00008 发文字号: 民政﹝2022﹞94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06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6日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民水〔2022〕93号)收悉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1860.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33万元,资金来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三、建设单位

民和县水利局

四、建设地点

民和县川口镇、官亭镇、峡门镇、李二堡镇、巴州镇、古鄯镇、总堡乡、马场垣乡、前河乡、甘沟乡、中川乡、杏儿乡、松树乡、核桃庄乡、西沟乡等15个乡镇。

五、主要建设内容

增设集中式水表井62座、蓄水池9座、护管坝6座,挡土墙90米、集中式供水房8座、消毒设备1套、泉室2座、冲刺式网围栏755米、警示牌10座,安装计量设施935套、输水管道及阀门井等;维修改造引水口2座、泉室3座、消毒设备1套、入户井3227座(含入户井及计量设施)。

六、相关要求

你局要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四制”,严把项目质量关、进度关,认真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廉政承诺、绩效考核、项目审计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56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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