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民和县2022年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的请示》(民乡振局〔2022〕9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并报请县委审定,原则同意该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资金安排
2022年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432万元,其中,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555万元,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的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464万元,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的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413万元。经自下而上申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6555万元共实施项目30项,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21项11053万元,占比66.76%;基础设施类项目7项4444万元,占比26.84%;教育补助和培训类项目2项1058万元,占比6.39%。具体项目资金安排如下:
(一)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项目8项,安排资金4703万元。
1.隆治乡白武家村特色桃产业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
资金用途:新建冷藏库、保鲜库,配套设备用房,修建木质果品展示摊位、挡土墙、分拣场、标识牌、排水沟,平整场地,在特色桃产业种植基地附近继续扩大果品种植,购置冷藏设备、保鲜设备、生产用房设备、农资。
实施单位:隆治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大庄乡台集村养殖场建设项目资金380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牛羊繁育厂1处,饲草加工车间1处,购置饲草搅拌机2台,饲草运输机1台,消毒设施1套,饲草加工设备1套(包括粉碎设备、搅拌设备、制粒设备等),饲草打包设备1套。
实施单位:大庄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3.西沟乡麻地沟村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600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阳光钢架机构温棚1栋、冬暖式现代日光温室棚5栋、食用菌宝转化生产车间1处、保鲜库、冷库各1处、原料与拌料场1处,并配套大门、围栏、防洪沟治理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实施单位:西沟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4.马场垣乡下川口村桃花源乡村振兴旅游建设项目资金580万元。
资金用途:新建小木屋、摊位、游步道;购置旅游观光车、网围栏、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喷涂彩色路面、停车场标线。
实施单位:县文体旅游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5.马场垣乡下川口村桃花源景区特色桃产业升级改造项目资金378万元。
资金用途:在桃花源景区现有桃园基础上改造桃树品种及补植补栽桃树31500株750亩。
实施单位:马场垣乡
监管单位:县农科局
6.巴州镇巴二村冷水鱼养殖及温棚改造提升项目资金800万元。
资金用途:温棚改造、冷水鱼养殖鱼塘改造;温棚辅助设施建设;厂区道路硬化、电力及辅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单位:巴州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7.中川乡美一村绿色生态渔业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00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养殖车间、水处理池、养殖池、管道、室外供电供水管网,购置水处理设备、鱼苗、饲料,场地回填。
实施单位:中川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8.古鄯镇夏家河村甜糯玉米分拣包装项目资金665万元。
资金用途:购置糯玉米加工设备1套,修建冷库1处、保鲜库1处、无菌加工车间1处、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实施单位:古鄯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二)2021年乡村振兴示范试点村项目4项,安排资金2370万元。
9.新民乡下山村蛋鸡养殖场续建项目资金700万元。
资金用途:配套2021年乡村振兴试点村下山村蛋鸡养殖场防滑坡工程,平整蛋鸡养殖场剩余地坪,修建蛋鸡场配套鸡粪发酵处理中心库房,购粉碎包装设备、发电机,配套完善蛋鸡养殖场和鸡粪发酵处理中心给水、排水、供电、监控等设施。
实施单位:新民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0.中川乡峡口村乡村振兴冷水鱼养殖及带民宿农家乐项目资金700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养殖车间、养殖池、管道、室外供电管网,购置水处理设备、鱼苗、饲料,场地回填,建设4家带民宿农家乐。
实施单位:中川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1.隆治乡桥头村组合式钢结构日光温室产业基地项目资金300万元。
资金用途:购置苗木及栽种,土壤改良,购置棚内苗木支架、温控设备等系统设施及围墙、护栏等外围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化肥、农药等。
实施单位:隆治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12.官亭镇喇家村冷水养殖园建设项目资金670万元。
资金用途:建设冷水养殖基地,配套垂钓区、人工沙滩区;完善基础设施道路、净水及排水系统、电力设施;配套管理用房、休息厅、木椅、园区铁艺围栏及大门、儿童娱乐设施、水车、木质拱桥相关附属设施。
实施单位:官亭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局
(三)试点村乡村建设项目3项,安排资金187.5万元。
13.核桃庄乡排子山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40万元。
资金用途:维修污水管网,硬化污水管网维修后的道路及断头路。
实施单位:核桃庄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14.新民乡下山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71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防滑坡工程,修复、硬化破损地坪,新建防护围挡,部分巷道安装防护栏。
实施单位:新民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15.西沟乡凉坪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76.5万元。
资金用途:投资40.5万元维修1.355公里路面,投资8万元修建0.2公里断头路,投资28万元维修路基塌陷。
实施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四)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项目3项,安排资金1120万元。
16.民和县松树乡牙合村饲料加工厂设备购买项目资金120万元。
资金用途:购置饲料加工设备及配套附属基础设施。
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监管单位:县财政局
17.新民乡易地搬迁后续产业雪沟村肉羊养殖项目资金150万元。
资金用途:新建砖混-钢结构双列式标准化羊舍2栋、堆粪场1处、砖混-钢结构干草饲料加工车间1栋、生产用房、消毒室、药房等1栋、混凝土结构青储池1处,配套建设硬化场地、围栏。
实施单位:新民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18.李二堡镇马莲滩村甜(糯)玉米仓储、分拣包装产业建设项目资金850万元。
资金用途:采购鲜食玉米分拣包装设备1套和冷藏车1辆,建设仓储、分拣包装车间和保鲜库1处及生产用房,配套混凝土挡墙基础上切砖基础铁艺围墙、铁艺大门及水电室外设施。
实施单位:李二堡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五)农牧渔业发展项目3项,安排资金1620万元。
19.总堡乡露地蔬菜保鲜库、拱棚蔬菜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
资金用途:在总堡乡总堡村、哈家村、三家村、垣坡村、台尔哇村建设拱棚220栋,在三家村新建蔬菜保鲜库1座,修建大门、围墙、硬化地坪,购置地磅、变压器配套供电线缆。
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0.川口镇史纳村优质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60万元。
资金用途:建设温室大棚、修建厂房及加工车间、水泵房、蓄水池、网围栏、硬化道路、U型水渠,安装变压器1台,配套供电线缆、给水管网等;购置拖拉机、三轮货运车、犁、旋根机、农具、种子种苗、化肥等。
实施单位:川口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1.总堡垣设施蔬菜基地水电配套设施建设项目60万元。
资金用途:维修大型蓄水池1个、泵房2个、主管道800米、水渠399.5米、温室内蓄水池160个,改造变压器2台,更换电线1.2万米,电线杆移位1个,维修检查井3个。
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六)公共服务项目1项,安排资金1000万元。
22.民和县三川农贸综合市场建设项目资金1000万元。
资金用途:新建市场交易服务用房,室外硬化消防通道及公用通道、给排水管网设施、供电设施等辅助工程。
实施单位:县供销联社
监管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七)“一村一品”项目3项,安排资金300万元。
23.马营镇洒达庄村优质马铃薯种植基地开发项目资金100万元。
资金用途:种植500亩规模化马铃薯,修建贮藏窖1座。
实施单位:马营镇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4.杏儿乡峨哇村养殖产业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
资金用途:建设砖混、彩钢框架、阳光板结构棚圈,基础开挖平整,材料加工及安装大门,院内场地硬化及道路硬化、砖混彩钢结构防疫室、仓储室,购置秸秆揉丝机等。
实施单位:杏儿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25.总堡乡台尔哇村露天种植大葱项目资金100万元。
资金用途:建设露天大葱种植基地1处,配套拱棚及相应农用机械。
实施单位:总堡乡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八)水利补齐短板项目2项,安排资金3065.5万元。
26.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资金1733万元。
资金用途:增设集中式水表井62座、蓄水池9座、护管坝6座,挡土墙90米、集中式供水房8座、消毒设备1套、泉室2座、冲刺式网围栏755米、警示牌10座,安装设计设施935套、输水管道及阀门井等;维修改造引水口2座、泉室3座、消毒设备1套、入户井3227座(含入户井及计量设施)。
实施单位:县水利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27.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灌溉工程维修改造项目资金1332.5万元。
资金用途:新建提灌站1座,维修提灌站2座;埋设管道6千米,维修管道5千米,维修改造渠道6.2千米,配套建筑物4座等。
实施单位:县水利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九)交通补齐短板项目1项,安排资金1131万元。
28.民和县2022年乡村振兴村级道路交通补短板项目资金1131万元。
资金用途:修建西沟乡塔先村、山庄村,峡门镇腰路村、石家庄村,甘沟乡李家村,核桃庄乡排子山村,李二堡镇窑洞村,巴州镇祁家村,隆治乡桥头村,官亭镇喇家村,川口镇山城村基础设施道路。
实施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十)教育补助和培训项目2项,安排资金1058万元。
29.2022年大学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资金1000万元。
资金用途:中央衔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两后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给予补助;省级衔接资金对“十三五”期间入学的脱贫家庭学生接受大专、本科教育给予补助。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监管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30.农村致富带头人巩固提升培训项目资金58万元。
资金用途:对全县115名农村致富带头人进行能力巩固提升培训。
实施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监管单位:县财政局
(十一)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安排资金1464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少数民族乡村发展(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单独编报)。
实施单位:相关单位
监管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乡村振兴局
(十二)以工代赈项目,安排资金1413万元。
资金用途:用于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分配使用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实施单位:县水利局
监管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相关乡镇和部门务必要认真落实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推进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实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五制管理(法人负责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抓紧开展方案编制、审查、批复等前期工作,及时按项目程序报批,切实把项目实施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压茬推进,加快项目开工实施,按时完成衔接资金支出。
(二)严守底线,抓好落实。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落实项目建设和项目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对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做到台账管理“应登尽登”。相关部门要建立“周调度、月督导、月通报”工作机制,跟踪问效、协调各方、抓好落实,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三)加强督导,合力推进。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导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资金支出迟缓的乡镇和部门,随机约谈、重点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县财政局要实时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和支出情况。项目监管单位要抓好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中期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推行绩效考评制度。
(四)规范制度,公示公告。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公告公示项目实施情况、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等。项目公示公告包括事前(县乡村三级)、事中(县乡村三级)、事后(县乡村三级)。公告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建设期限、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公告公示发布单位、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监督电话包括本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和12317监督举报电话。
此复。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
抄送: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印发